| 一、法律服务委托一般程序
接待人员向客户提供《服务手册》和《律师名录》,解答客户关于聘请律师的咨询
客户阅读《服务手册》和《律师名录》,决定聘请律师并确定承 办律师人选的,接待人员通知承办律师与客户联系(客户未指定承办律师的,接待人员与主任联系确定承办律师)
承办律师审查客户的法律主体资格,在本所局域网上进行冲突检索和业务登记,并报主任对是否受理进行审批
主任对承办律师呈报待批的业务在本所局域网上进行审批,并确定协办律师
承办律师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客户到财务交纳律师服务费
经营主任审查委托协议,加盖本所公章
二、普通法律咨询业务服务流程
承办人员听取客户的陈述
承办人员通过法律数据库查询与咨询业务相关的法律规定
承办人员对客户的咨询进行口头解答
承办人员填写咨询记录表,客户在咨询记录表咨询事项栏内签字,咨询人员在解答栏内签字
将法律服务工作记录提交客户签字确认
承办人员引领客户缴纳咨询费,并在局域网上进行业务登记
三、特别咨询业务服务流程
承办律师询问客户,制作询问笔录
承办律师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据资料,编制证据目录
承办律师通过法律数据库和互联网查询与咨询事项有关的法律规定、法律论文和司法判例,制作法律文件目录
承办律师撰写法律咨询报告
主任审查并签署法律咨询报告
承办律师将法律服务工作记录提交客户签字确认
承办律师引领客户缴纳咨询费,并进行业务登记
承办律师向客户提交咨询报告
四、诉讼、仲裁的非诉讼指导业务服务流程
询问客户,制作询问笔录
审查客户持有的证据,编制证据目录
通过本所法律数据库和互联网查询与咨询事项有关的法律规定、法律论文和司法判例,编制法律文件目录
撰写诉讼书状和法庭辩论所需要的辩词
主任审查并签署诉讼书状和法庭辩论所需要的辩词
将法律服务工作记录提交客户签字确认
引领客户缴纳咨询费,并进行业务登记
提交证据目录、法律资料、诉讼书状和法庭辩论所需要的辩词
五、法律顾问业务服务流程
了解法律顾问客户经营管理情况,撰写法律服务需求调查提纲和调查表
根据调查提纲和调查表的内容对法律顾问客户法律服务行调查,指导客户填写调查表
草拟法律顾问服务计划或方案
将草拟法律服务计划或方案提交客户,询问客户法律服务需求和对法律服务计划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对法律服务计划或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修订法律服务计划或方案
将修订后法律服务计划提交客户签字确认
根据客户签字确认的法律服务计划开始服务
自接到客户服务要求之日起三日内提供法律意见书,业务疑难复杂的或其他原因无法在三日内提供法律意见书的,将原因告知客户和主任
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将法律服务工作记录提交客户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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